施工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1、施工员的职责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员代表施工单位与业主、分包单位联系、协商问题,协调施工现场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工程预算等各方面的工作。施工员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管理,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施工员的主要职责有:1.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深入施工现场,协调搞好施工监理,与施工班组一起复核工程量,提高工程量正确性。1.2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1.3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概况,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搞好现场布局,对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具体做法要有清楚的了解和熟记,组织班组认真按图施工。1.4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现场勘察、测量、施工组织和现场交通安全防护设置等突击工作,组织班组努力完成开路口,路面破复、临时道路修筑等工程任务,对施工中的有关问题及时解决,向上报告并保证施工进度。1.5参加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复杂的技术问题负责与业主和设计联系,妥善解决。坚持按图施工,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写出书面技术交底。1.6参与班组技术交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交底、操作方法交底。严守施工操作规程,严抓质量,确保安全,负责对新工人上岗前培训,教育督促工人不违章作业。1.7编制单位工程生产计划,填写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配合质检员整理技术资料和施工质量管理,按时下达各个部位混凝土配合比。1.8对原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安全防护用品等质量低劣或不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的,有权禁止使用。1.9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织班组开展质量、安全自检互检,努力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对施工现场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项目的施工。1.10认真做好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签证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原始技术资料,办理工程变更手续,负责工程竣工后的决算上报。1.1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保管和归档。2、施工员的权利施工员应具备以下权利:2.1在分部分项、单位工程施工中,在行政管理上(如对劳动人员组合、人员调动、规章制度等)有权处理和决定,发现问题,应及时请示和报告有关。2.2根据施工要求,对劳动力、施工机具和材料等,有权合理使用和调配。2.3对上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安全措施等文件,要求施工班组认真贯彻执行,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变动。2.4对不服从领导和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反操作规程人员,经多次说服教育不改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对其严肃处理。2.5发先不按施工程序施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现象,有权加以制止,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2.6督促检查施工班组做好考勤日报,检查验收施工班组的施工任务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3、施工员的义务施工员具有以下义务:3.1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学习好和原建设部等有关的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先进单位的施工经验,不断提高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3.2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的思想,以为用户服务和对、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工程回访和质量回访制度,虚心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3.3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施工人员完成任务。3.4正确树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统一的观点。3.5信守合同、协议,做好文明施工,保证工期,信誉,不留尾巴,工完场清。3.6主动、积极做好施工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