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年龄是如何界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而关于妇女年龄的界定,并无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领域,都将妇女的年龄扩大解释为已满14周岁,司法实践中亦是如此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女子的义务,成年女子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老人、妇女和儿童。” 《宪法》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本依据。
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
《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儿童年龄是怎样界定的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少于18岁。
第二条缔约国应遵守本公约所载列的权利,并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每一儿童均享受此种权利,不因儿童或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财产、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而有任何差别。
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儿童得到保护,不受基于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家庭成员的身份、活动、所表达的观点或信仰而加诸的一切形式的歧视或惩罚。
扩展资料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三条
1、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
2、缔约国承担确保儿童享有其幸福所必需的保护和照料,考虑到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任何对其负有法律责任的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为此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和行政措施。
3、缔约国应确保负责照料或保护儿童的结构、服务部门及设施符合主管当局规定的标准,尤其是安全、卫生、工作人员数目和资格以及有效监督方面的标准。
小儿各年龄段是怎样划分的?
为了便于保健和防治疾病,根据小儿的年龄、体格的生长、神经精神及性腺的发育将其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1.胎儿期:从在母体内***和***结合即受精卵形成到小儿出生为止。
2.围产期:从胎龄满28周至出生后7天。 3.新生儿期:从孩子出生后结扎脐带开始,到生后满28天。
4.婴儿期:从出生到满1周岁以前.又称乳儿期。 5.幼儿期:从1周岁到满3周岁前。
6.学龄前期:从3周岁到6~7岁入小学前。 7.学龄期:从入小学起(6~7岁)到青春期。
8.青春期:女孩一般从11—12岁开始到17—18岁,男孩一般从13—14岁开始到18—20岁。
儿童年龄定义
关于儿童年龄限定问题。
世界儿童年龄划分《儿童权利公约》第一条:“为本公约之目的,儿童系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 我国儿童年龄划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4年3月31日《关于当前办理拐卖人口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婴儿、幼儿、儿童的年龄划分进行了明确。
应以不满一岁的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 还有一种解释为“14周岁以下为少年儿童,0-6岁为学龄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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