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消全国社会保障心理咨询师资格认定?
自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在未来五年内逐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的职业培训服务,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进行培养和认证也纳入了规划。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进社会保障系统改革的过程中,对于相关证书是否需要取消或重新认定的问题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有部分专家认为,社会保障的心理咨询服务应由专门的心理健康机构承担,因此取消持证上岗资格认定并不必要;而另一些人则担心,由于职业技能评价标准并未统一,取消证书可能会导致市场上职业技能评价市场的混乱。
当然,这些观点都有其合理性,的确,心理咨询师等特殊技能的需求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险的规划设计、政策制定、服务质量等方面,对于一些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背景的人才,持证上岗是必要的,但这也要求政府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来支持相关的培训机构和人员培训工作,职业技能评价体系的不统一也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这可能导致某些人群缺乏公平竞争的机会。
面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应当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进行决策,我们可以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看看哪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鉴,可以进一步研究社会保障心理学的具体知识和技能需求,明确这些领域的具体评价标准,应该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到社会保障的心理咨询服务中来,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需求。
虽然取消社会保障心理咨询师资格认定可能引发一些争议,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科学的态度,就一定能够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方法,这也正是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