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营养师证的管理机构
在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D)主管全国营养师的职业资格工作,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地区内的营养师证书管理工作办法。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是我国第一本全面规范各类职业的大型参考书,其中对营养师的定义和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
2、《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需求,为我国健康管理和相关行业人员设置的专业技能标准。
资质申请与审批
1、营养师在取得注册证书后,需要通过所在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执业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明等。
2、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专业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发给相应的执业证书。
证书管理
1、执业证书是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身份证明。
2、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定期对其持有的执业证书进行复审和更换,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3、对于已经过期的执业证书,相关部门应及时收回,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注销处理。
监督与处罚
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全国营养师的资质审核和发放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的日常监管,对于不符合条件或者有违法行为的行为,应给予警告或者处罚。
我国对营养师的管理是多部门协同合作的结果,旨在维护这个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