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发放和管理。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卫生健康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健康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包括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和证书颁发等工作。
3、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是由全国心理卫生工作者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国家心理健康领域的行业组织,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心理卫生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和证书颁发等工作。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作为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成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培训、考试和发放工作。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的心理健康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和证书颁发等工作,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成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培训、考试和发放工作。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负责本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和证书颁发等工作,各地教育厅(局)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成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培训、考试和发放工作。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社会福利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和证书颁发等工作,各地民政厅(局)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成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培训、考试和发放工作。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交流中心作为政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人才交流和服务工作,各地人才交流中心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等单位合作,共同完成心理咨询师证书的培训、考试和发放工作。
国家心理咨询师证发放单位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以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人才交流中心等,这些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确保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权威性和专业性,为我国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